6422-作者:陈川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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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R1(-1):角色在规则下必须做的事,数学逻辑特征值为(-1,0),R1(-1)意思为违反了规则范围内的事情,属于角色责任低阶的表现。比如:公司规定九点上班,小王九点半上班,小王迟到属于必须做的事情没有做到,属于R1(-1)。

分享学员:陈川湘
2017年3月11日

(该文章未经方老师改编)

    前次文章表述的是说话的对象——“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从评价结果的角度我们探讨了影响我们判断人、鬼的价值取向,一直令笔者苦恼的是这种判断并没有太多实际意义。近期通过阅读方老师最新著作——《责任动力学》给我启发很大。著作第87页:我们有两种责任动力思维,一种是责任约束力思维;另一种是责任驱动力思维。这两种思维启发我们不仅要注意说话的对象(人、鬼),还要注意说话的思维方式(约束力、驱动力)以及说话内容被谁评价的主客体思维。

    先重温一下《责任动力学》第87页的案例故事

    记者:“请你谈谈,你是如何获得这次比赛金牌的?”

    A运动员:“为了祖国的荣誉,为了不辜负祖国人民对我的培养与期望,我必须全力以赴”。

    B运动员:“这次是我最后的机会,如果拿不到金牌,回去我就要离开国家队,我必须最后一博!”

    分析一,说话对象:

    前者是责任驱动力思维;后者是责任约束力思维。说话对象是记者,试想一下,一个拿着话筒采访你的人,绝对不能简单的视为他(她)是单个个体,正确判断应是:他(她)本人以及他(她)本人所代表的群体或组织。记者出于R4(C),结论是:他(她)是“人”。

    现实中,判断说话对象其实并不太难,最难而且最有现实意义的就是我们说什么!

    分析二,说话的思维过程:

    对于理解思维过程的两种模式,平平老师给出了一个通俗版的内容:约束力思维——凡是语言表达出是受了规则或道德的影响才发出行为的,即是约束力思维;驱动力思维——凡是语言中表达出是为了满足某人(或组织)需求的即为驱动力思维。A运动员用驱动力思维回答,其基本满足了记者所代表的群体或组织的愿望或需求。

    分析三,说话责任的主客体思维:

    简而言之,即说话的内容(责任主体行为)被谁评价。A运动员说话的内容是责任主体,他说话的内容被社会(组织)评价,故而结果为得体、恰当。尽管这个社会(组织)是许多个体组成,一定存在不同评价,但总体评价趋同即可认为评价结果一致。认识到总体评价趋同非常重要,目前社会上很多被认为是非不分的现象跟这个有关,即有关隐形约束力的问题,这个我们今后再作讨论。B运动员的回答,如果从其父亲或好友的角度来看,又是令人满意的。

    真实案例:

    我刚到一个新单位工作时,为了了解招聘工作情况,我找了一位下属小L谈话。我说:我刚来,有些情况还不了解,希望你多提意见,有机会我们多交流。她说:好的,没问题。我接着又问:现在哪些岗位招聘需求最紧迫?哪些岗位最难招?她说:这事情一句话两句话说不清楚。我紧接着又说:你可以简要说,讲关键就可以。她说:搞清楚情况这事,我认为这是你的事。说完这个员工翘着二郎腿便低头不语了,谈话不欢而散。下属对新领导有抵触,但一个人的沟通思维不会马上改变。她调岗到其它部门四个月后,被其新上司勒令辞退了。这个小L在给领导交流时暴露了她约束力思维(她认为规则分工上,我没有责任帮助你搞清楚工作情况,我只有工作上的行动!)。

    结论,提高沟通水平的秘密在于修炼三种思维。

    第一种思维:运用R4(C/c)判断沟通对象:“人”、“鬼”。前述文章己作讨论,这里不再赘述。

    第二种思维:经常判断他人语言内容,分析说话内容属于哪种责任思维(责任约束力思维、责任驱动力思维),并以此修正自身说话内容。

    第三种思维:责任主客体思维,即注意说话的结果被谁评价。职场中,优秀员工经常会从沟通对象(老板或组织)需求的角度把握讲话的内容,在老板(组织)看来,该员工很好,但他同级员工有可能认为他是马屁精!比如,小L如果能够正面回答上级的提问,即满足沟通对象的需求,其沟通效果一定是理想的,责任主体是小L,责任客体是“我”,但是她身边的同事则会认为小L拍新领导马屁,小L这个时候只注意了同事的评价而忽略了上级或公司的评价,这是她需要反思和改进的地方,看清这些,我们对她带有抵触情绪的回答才算认识成熟。

    其它思考:

    沟通对象没有一定的“人”或“鬼”,常常有人说“人心难测”;

    责任约束力思维和责任驱动力思维并没有孰优孰劣,他们都是一种自然现象,就像白天和夜晚、太阳和月亮,他们真实而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约束力思维强调客观,驱动力思维强调主观;

    评价结果也没有什么确定的好,关键是由谁来评价,这也是我们感觉做“人”难的原因,难就难在我们说什么(4R8C)都会有不同的评价!

    案例1:一天,有一个工伤初愈的员工W来到人事部,他见面就说:我在公司工作好多年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公司应该再给我一笔苦劳费。实际上公司对这个员工无论是法律上还是人情上都做了补偿和补助,但此时他依然贪心不足。人事干部回答说:你的遭遇我们也很同情,当然,你对补偿不满意也可以走法律程序提出申诉,就目前规定来看,我们认为没有其它补偿了。这个W根据前述内容,沟通对象可定义为“鬼”,人事干部的回答运用了责任约束力思维,人事干部回答内容是责任主体,公司如果是责任客体,人事干部的回答是符合公司利益诉求的,从公司角度来看,人事干部回答得好,但从W他姐姐角度来看,人事干部回答冷漠、令人不齿!

    案例2:上文中的小L,在其工作中,因为她的约束力思维也被上级表扬过。一天,有一个分厂干部来说情,要求超出编制增加人员储备,小L的回答是:公司有规定,不能超编,如果有特殊情况,你找老板批去!责任主体是小L,责任客体是上级或公司,从这个角度来看小L的说话又是较好的表现了。

    


    

本文责任现象学系统分析

Responsibility phenomenon

责任总公式:R1(-1,0)+R2(0~N)+R3(0,+1)+R4(C/c)=1

所属责任现象:责任第一现象(一个责任主客体)

责任单位:R=R1(-1)

本文责任思维模型:理性行动“四做原理”

责任思维工具描述:必须做,努力做,应该做,选择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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