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58-作者:方志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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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R1(0):R1为角色在规则下必须做的事,数学特征值为(-1,0),R1(0)表示在规则(规章制度)下必须要做到的事情。比如:每个公民都应该遵纪守法,这是每个人必须做的R1(0)。

责任客体的作用,员工最可怕的责任底层逻辑思维


——责任看客,责任过客,当员工即时用数学量化自己的时间付出时,也就是企业成本最大付出之时!


什么是责任客体?什么是责任过客?什么是责任看客?


这个问题问得很好!毛骨悚然!


首先,责任对象系统存在责任主体与责任客体两个对象(企业与员工)。也就是说,一个是被评价者,一个是评价者(企业与员工,自己说了算)。


责任主体与责任客体彼此相互作用,形成一个责任对象系统。(一个领工资,一个发工资,当然是对象系统;换一句话说,一个创造效益,一个分配效益,完全是一对责任生态系统。前者员工听了不舒服,后者员工听了很舒服,这就是责任主客体思维转换的底层逻辑思维。)


有点理论化,来一句通俗易懂的吧。


员工与企业:我是一个员工,故而,我是承担责任的一方,也就是被评价的一方;相对地,企业就是被承担责任的一方,也就评价者一方。


万事万物,都是一样的,相互之间的评价与被评价关系是可以转换的,取决于责任底层逻辑。


相对论,学了这么多年,还不如职场的一个责任主客体转换来得实惠、易懂。


一个是被评价者,一个是评价者,彼此可以随意切换。(员工心声:我看倒顺,我的责任主体做的不开心,我就要反过来评价你企业,我就去做责任客体,你企业能拿我怎么样?!)


所以说,责任主体与责任客体在一定条件下,在特定的“催化”(翠花)作用下也是可以相互转换的。


比如,刚刚说到的员工与企业,一般情况下员工基本上都是责任主体,企业才是责任客体。也就是说,员工对企业负责任。


这点,应该没有任何异议。


可是,你会发现,企业用人紧缺的时候,情况则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员工成为责任客体,具有优势的一方,评价一方;企业成为弱势群体,身处劣势一方,被评价一方。(《小娘子与小爷的革命史》,其实还没写,不要百度)


这个具有时代“问题”的责任底层逻辑出现后,员工不再是拥有优秀员工责任动力思维模式,而是拥有“评价谁”才是优秀企业的责任底层逻辑思维习惯,最致命!


当所有工作回归为劳动成本的原始状态进行即时付费时(初级资本论)。时间,成为劳动价值最大的量化付出依据。


美国工厂,美国员工才不管你老板是否盈利,只知道今天我上班每小时13.5美元,想偷懒,得过且过,甚至混日子,还面子十足(是猪),这个小时工资,加班还要翻倍(混日子^2)。


如果中国管理者管的太严(骨子里是看不起的),感觉受到莫大的美国人尊严的侮辱。


其实,很多美国佬,自己连房子都没有,还不服管,看不起中国“佬”,动不动找人权组织(企业工会),天天可以(不要脸与尊严是一致的对应)放下面子,举上牌,游街抗议,无耻!


(作者备注:无法生存,作者借网络评论)!


这个责任底层逻辑思维一旦出现,并“病”形成主流后,对于任何企业用工单位来说,都是绝对致命的。所以福耀玻璃老板会斩钉截铁地说:公会进来,我就关门不干。


你招聘每一个员工,他一上来,果不其然,不是问我自己能干什么,创造什么样的价值,贡献多少力量。而是反复问,我有没有双休?我有没有年假?我有没有五险一金?我不996,不加班?我能不能一个月请三天假(评价)…


此时,企业老板,就要知道这个责任底层逻辑思维的危害有多大!


时代是责任主客体底层逻辑思维的一个缩影。


萧条时期,竞争激烈,员工可以成为责任主体,成为企业主体,愿意也敢于奉献牺牲,有紧迫感;


繁荣时期,员工职业选择的自由度大于任何时期,“选择大于努力”应该是职场亘古不变的优势,也成为员工的座右铭,员工也正是因为这个优势逐渐形成了“责任看客”、“责任过客”的责任客体底层逻辑思维。


优越感让员工形成责任客体评价的责任底层逻辑思维,紧迫感与竞争意识让员工形成责任主体能够被评价的责任底层逻辑思维。


作为企业老板,您应该让全员都要了解责任底层逻辑思维。对于员工的选、聘、用、留、升,知己知彼,互不伤害;企业没有百战不殆一说,更没有百战百胜一论!


构建员工优秀的责任动力思维模式或者退后一步说,打造员工正确认知的责任底层逻辑思维才是关键!



本文责任现象学系统分析

Responsibility phenomenon

责任总公式:R1(-1,0)+R2(0~N)+R3(0,+1)+R4(C/c)=1

所属责任现象:责任第一现象(一个责任主客体)

责任单位:R=R1(0)

本文责任思维模型:理性行动“四做原理”

责任思维工具描述:必须做,努力做,应该做,选择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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